河北省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
发布时间:2016-12-07 09:54:15 点击:0次
河北经济日报讯(记者张云凌)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,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,我省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。凡举报瞒报、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,按照一般、较大、重大、特别重大事故等级,分别给予举报人5000元、2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。
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的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;瞒报谎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,均属举报范围。
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液氨、液氯、硝基类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窝点,非法生产、批发、销售烟花爆竹,非法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的,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。
上述非法行为存在时间长、规模大、危害程度严重、发生事故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,经查证属实,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。举报其它行业非法行为的,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;举报液氨、液氯、硝基类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煤矿、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,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。上述违法行为存在时间长、危害程度严重、发生事故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,经查证属实,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。举报其它行业违法行为的,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;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,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。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,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;举报瞒报、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,按照一般、较大、重大、特别重大事故等级,分别给予举报人5000元、2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。
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“12350”,或者以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来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、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。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,由举报人通过12350举报投诉特服电话或其它方式提供本人银行账户,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程序审核兑现举报奖励。